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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首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学专业核心课

2021年09月01日

为了落实《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体系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法学院从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开始,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2021年8月30日上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第一课正式开讲。

新修订的《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要求各高校于2021年秋季学期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采取“1+10+X”分类设置模式。“1”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

为了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全面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核心要义,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宣讲团11名成员组建了课程教学团队,由法学院院长王彦教授担任组长。暑假期间,课程教学团队认真研讨、备课,认真学习研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和指示,参加全国法学教指委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培训,充分吸收著名法学理论专家的研究阐释成果,为课程开设做好充分准备。

本门课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为基本板块,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和科学方法为授课内容,由11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分别讲授,具有“导论”+“分论”的内容特征,体现从理论到实践、从本体到方法、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结构。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共设12个专题。每周2个学时,共36学时。《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第一课导论由王彦教授讲授。王彦教授向同学们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讲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形成过程、理论体系,生动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引导学生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之问的理论体系和丰富内涵。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良好,同学们认真思考、积极互动,课后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进一步认识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背后更深刻的内涵,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深化了对法治的认识。作为新时代的法科学生,要充分珍惜韶华,锤炼法的素养、涵养德的底蕴,为法治建设做出更多的贡献。”

法学院将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科学有机的学理转化,将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贯穿于法学类各专业各课程,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经验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更新教学内容、完善知识体系、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帮助学生学深悟透做实,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引导学生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推动我校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人才。法学院也将积极创造条件,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共选修课,不断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