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陈向聪 | 性别:女 |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 学历:硕士 |
出生年月日:1965年8月 | |
职称: 教授 |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
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辽宁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大连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大连仲裁委委员
1984年9月-1988年7月,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律系
1998年9月-2001年6月,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厦门大学首届法律硕士学位
1988年7月-2003年6月,在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工作
1998年7月-2001年7月,任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副处)
2001年-2003年,任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副主编(副处)
2003年6月,调入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
金融法学
参编《合同法理论与实务》、《金融法理论与实务》、《谁是资源环境的罪人》等多部著作,合编著《信托法》教材,著有《中国私募基金立法问题研究》、《信托法律制度研究》个人学术专著两部,主持部级课题四项,在《国际金融研究》、《保险研究》等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四十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