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唐延明★ | 性别:男 |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 学历:博士 |
出生年月日:1973年9月 | |
职称: 副教授 |
1992年—1996年,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1999年—2002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2006年—201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2012年—2013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6年—1997年,大连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2002年—2004年,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书记员
2004年—至今,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
法理学 司法原理
《司法和谐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司法和谐界说,《法学杂志》2011年第5期
司法和谐问题上的三个认识误区,《社会科学辑刊》2012年第2期
论司法与社会和谐,《行政与法》2012年第1期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司法和谐反思——动因、影响与隐忧》(批准号10YJC820096),项目主持人。
200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律制度和社会建设的和谐》(批准号05&ZD042),司法与社会和谐、法律制度与经济组织、法律制度与社会公众三个子课题负责人。
辽宁省教育厅本科教改项目《财经类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主持人